广州再次丢脸:7天未做核酸,派出所强行注销门禁!
昨天有住在广州白云区的读者给我发了一个截图,是他们房东在微信群里发的话:“@所有人 大家注意了,永平街现在实行七天不做核酸检测的会被派出所注销门禁,请大家记得要去做“。
房东的话未必靠谱。所以我让读者给广州公安局白云分局永平派出所打电话,确认该信息是否属实。他打了,然后把电话录音发我了。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员竟然确认了,不做核酸就是要被注销门禁!
他们的对话大致如下:
警:喂你好,永平派出所。
友:你好,现在是真的有规定,永平街这边7天不做核酸检测就要被派出所注销门禁吗?
警:这是街道说的。为什么你不做核酸呢?
友:我就咨询一下,是不是有这个规定。
警:是啊。听说是这样的,是街道那边的行为,就永平街。
友:街道那边的规定?
警:对,已经不在我们辖区居住了,(就)注销了。(你们)有这个义务要做核酸的,现在上升为全民的义务啊。
对话较为简短,看不明白的我来注解一下。警员说,这是永平街道办的规定,7天不做核酸检测就当你是不在我们辖区居住了,所以注销门禁卡。这样做有何理论依据吗?做核酸是全民的义务,你们要履行义务啊。
那么,居民真的有义务去做“全民核酸”么?
如果不做,街道办、派出所之类的机构真的有权力以强制手段迫使居民去做么?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
今年3月18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内有明文规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所在的设区市,包括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
此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里则指出:“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
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
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疫情期间减少聚集、聚餐和聚会,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从《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看,地区政府有在某地、某区、某城进行“全员核酸”的政策依据。从《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看,公众有配合核酸检测的义务。
由此看来,居民确实有义务去做“全民核酸”。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众如果因某些原因干扰,无法及时配合核酸检测时,政府可以强制公众进行核酸检测。
为什么?很简单,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赋予各地政府权力强制核酸。2014年2月25日,李克强就在国务院会议上强调,政府应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精神。既然法无授权,各地政府当然不能以种种强制措施,迫使居民去做核酸。
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针对疫情防控中有部分地区对于不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的群众采取罚款、拘留等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的强制性措施,今年6月9日国家卫健委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呼吁广大群众依法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做好核酸检测,履行好个人的防控义务。对采取非法的、强制性措施的地区、单位和作出决定的个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将要求有关地方及时整改纠正也欢迎媒体进行监督。”
中国政府网相关视频报道的截屏
根据中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两份文件,根据国家卫健委的公开表态,完全可以明确:
个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开展做好核酸检测,
但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对因故未能及时配合核酸检测的个人采取强制性措施。
如果地方政府对因故未能做核酸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那就是非法的行为。
这个不是我的归纳,国家卫健委一级巡视员贺青华早已经表述得清清楚楚。
现在回过头来再看广州白云区永平街道实行的“7天不做核酸就由派出所注销门禁”,这就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强制措施,其性质之恶劣,比吉林四平对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尤有过之。罚款拘留,人起码还有个地方呆着,注销门禁,有家归不得,你让人睡马路上?!
再说,如果让永平街道的强制注销门禁措施得逞,恐怕广州其他街道和社区也会踊跃效仿,争相出笼各种更加恶劣的强制措施,那时候受害的定不止永平街道的13万人,而是整个广州的一千九百万人。
7月15日广州荔湾区海龙街道对邦华·星际小区住户强行撬锁破门,入户“消杀排查”,已经激起公愤。在舆论声讨之下,社区负责人不得不公开道歉。余波未了,白云区永平街道又祭出了“七天不做核酸强行注销门禁”的阴招毒招,再一次公然非法防疫。最奇葩的是,从派出所接线民警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们不以为意,竟然认为居民不做核酸就要注销门禁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些执法者,难道都是法盲?!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广州的法治环境和言论环境一直领先于内地。新冠疫情三年多来,广州防疫工作的形象比绝大部分城市都好,现在却一而再地自我“破防”,基层政权一而再地践踏法律底线,这难道是存心不想让国人对法治寄予最后的希望?
上一次已经有媒体喊出“这事实在丢尽广州的脸!”这一次,不知道广州还有什么脸可以丢了。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广州人,我对此深感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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